颜忠军
律师
朋友,我国《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款人与出借人双方的诉讼地位平等,起诉人作为借款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起诉人之间的相关债权债务数额或者要求确认已履行完毕的诉讼请求,属于民法调整范畴,其起诉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应予受理。什么情况下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呢?下列两种情况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一种是债务人对本人所负债务数额有异议的。而债权人又不起诉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由法院确认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数额。另一种是债务人认为本金及利息依法已还清,但债权人仍然继承追债,债务人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债务已履行完毕。本律师在民间借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诉讼的细节问题,建议您点击我头像选择服务项目指定本律师服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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