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
律师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如果小孩刚出生不满六个月,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的话,法院一般不受理,除非是女方提出。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所以,小孩目前没有上述条款情形的,一般2周岁以下的小孩会判给母亲。且男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如果等级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般。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该父母子女名下,那么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如果父母支付的是首付款,婚后共同归还贷款,一般房子会判给该方,但是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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