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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违约金是双方约定的,签订者有一定的预期,裁判一般不会插手更改。
其次,违约金过高是一个抗辩理由,由法官自由裁量。不服裁量可以上诉或申请再审。
判决某人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前置条件是有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案例里的当事人作为业务员是到另一个公司工作,有可能会带走原公司的客户,所以判定他违约。你是因客户需要自己接了两节私活。从本质上你并不会导致客户流失,所以我不认为你违反竞业限制。
另一个是有录音,社保,录像等证明了他长期在某公司上班,而你的行为是没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你长期从事了接私活的行为,从证据上讲,想要证明你违反竞业限制还是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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