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波
律师
除非夫妻双方签订过书面的财产协议,否则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之间的约定,无法对抗银行等第三人,不足以阻碍诉讼和执行程序。但是,其中一方承担过多的,可以依据夫妻之间的书面协议,向另一方追偿。离婚后另购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如果产权人被列为被告或被执行人的话,其名下财产将可能被诉讼保全或执行。
法律实践中借贷纠纷,只能是判决偿还借款,不能直接判决他的房产归你所有。只能在执行程序中通过强制执行拍卖、变卖等途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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