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忠军
律师
朋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上述规定可见,你8.23向A单位提出辞职,未获得批准。8.29日开始在B单位上班,显然你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由于你上班至2019.8.23日,但至今8月份工资未发。故,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即“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离职。离职方法:用中国邮政的特快专递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由于用人单位违法在先,劳动者离职不需要提前三十日,更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然后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按上述方式离职,但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你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监察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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