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9月22日晚上在世纪联华超市购买到名为“手撕鸡”的熟食,此商品为保鲜膜包装,付完款后打开发现气味难闻已经变质,当时与超市协商退一赔三把食品退给了超市,超市给我开了变质退货条,我本人做事比较细心,处理过程中录了录音。录音中可以清楚的听到两条内容:1,超市服务中心人员用方言说食品有变质的气味。2:超市熟食柜台负责人说保鲜膜从早上包起来一直到晚上,中午没有打开,营业员太不小心了。我于23日将超市售卖变质食品的行为投诉于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其提交了退货单和录音作为证据。五天后市场监督局给我回复说证据不足不予立案。请问律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公正吗,我个人感觉不公正,包庇超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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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
2019-10-05 08: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