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土地无农村户口的征地赔偿
本人老家河南省豫南的小县城,70年代末,父母带领我姐弟仨居住在县城郊区。父亲是当地工厂的一名普通工人,母亲是农民,所以我们3个姐弟也是农业户口,分有4亩多土地,一直在正常耕种。
20年前(1999年左右),孩子长大,两个姐姐出嫁,为了孩子上学进城工作,为了各自的孩子上学,户口都进行了农转非,但都不是公务员,只是进城打工。
2008年,当地搞拆迁,政府将土地收回,盖成了商品房。拆迁时当地政府并没有按法定程序对土地进行征收,就强行把我家土地推掉。
按说拆迁征收土地需要对土地上的作物、土地、人口安置进行赔偿。
现在我家土地上的农作物得到了部分赔偿,但土地款和人口安置,当地政府以征收赔偿都按人口户籍为由,只给我家按一个人(我母亲是农业户口)赔偿。其他如我,妻子,儿子,女儿,两个姐姐,政府以不是农业户口为由,不给予赔偿。而当地与我家情况类似的(有土地,没户口的)其它家庭,有的得到了失地人口安置赔偿。
政府征收的是土地,我家失去的是土地,赔偿应以土地为主,或者土地兼顾户籍,目前手头上有一些政府违法征地拆迁的证据。
2、现状:
我家失去4亩多土地,相关人口7个,由于只有我母亲一人是农业户口,目前人口安置补偿只被认定了我母亲一个人的。我父亲想以土地被政府违法征收,应预以补偿或赔偿的理由起诉政府,目前拟起诉。
3、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方主张
A、起诉政府违法征地,应予以补偿或赔偿;B、我家失去土地,并有7个人口依附土地生活,至少也应按4亩土地予以补偿。此诉求是否有法律依据吗?要求赔偿金额多少合适?能否有胜诉把握?并希望找个律师协助我们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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