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佛山一家新材料整装定制厂家签订了一份代理合同,要先交98000的定金,但可以获得188000的货款,当时是说可以直接拿货抵扣的(有当时签合同的录音)。后来我实际下了一个11万左右的订单后,却只给我配了3万多的货,给我的说法是在188000里一次扣3万,剩下的8万左右只能从158000里抵扣8万的15%,要另外再补交7万多的钱才给配送剩下的货。参考合同的6.4的条款“市场运营支持:从乙方进货开始,按出厂价的八五折计算,直至产品扶持奖励总额抵扣完为止”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条款能按他上面的算法来解释吗?当时我还专门问这个八五折是什么意思,当时销售是说按八五折优惠给我们的意思,现在厂家按这个条款的这个解释做法是否合理,合同是否有问题?我们是否可以申诉我们直接抵扣货款的权利,最差的结果退回98000或直接拿足98000的货款?附件是合同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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