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有买房的打算,就到各楼盘去参观,看了78平跟89平的,比较喜欢78平,但是该户型已经被预订完,有一处89平的位置还算可以接受,售楼人员建议先交诚意金锁定这个89平有人退出78平再从89平的诚意金再转到78平上去,签了团购房协议,协议中说可以退意向金(1万)给了收据有收款公章。第二天又去到这个楼盘,对另一个89平的很喜欢,在售楼人员面前表现对一个位置很满意,太过冲动就想把把这个房子订下来,售楼人员让交了2.5万订金,但是跟前一天的收款公司名不一样,只给了支付宝刷 Poss 机的给的小票,没有收据。回来仔细考虑了一下,供房压力太大,不想要了。
请问该楼盘没取得销售许可证,只签了两份团购协议,没签认购合同,在没有收据只有转账小票的情况下能把订金拿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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