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
合同期为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甲方出具的模版合同,合同未明确结算以毛重还是净重,未说明货物包装规格。
乙方于2018年8月提出按净重计费导致乙方亏损,且甲方货物整车运输超高,要求终止合同,甲方未同意,也未给出重量差异及超高的解决方案。乙方因此因素导致亏损,故于10月开始停止运输服务。后续甲方出高价找第三方继续承运。
最终,甲方根据合同条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临时退出合同,甲方有权寻找第三方运输,高出乙方合同价部分应扣除乙方运费,且有权没收全部合同押金)。甲方有乙方拒绝继续承运的证据。
而乙方要求正常结算运费及退回押金,并对已承运的货物包装重量索赔补偿。合同是由甲方提供的格式合同,乙方有重量差异的证据材料。
做为乙方,是否有必要通过起诉拿回运费,应如何提高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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