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
律师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您们现在应该收集证据,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不知道驾驶人有饮酒的行为,且钥匙是被对方偷走的,这个点的证据非常重要。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那么你们承担责任的比例相对较小或者没有责任。 如果判定你们有责任,一般都是您们的过错范围内承担民事赔偿(一般法院会判承担比例百分比多少),如果有购买保险,首先由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在保险范围内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和有过错的人在承担的比例中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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