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芳
律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提出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受伤职工(也就是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等。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提交补正材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遇有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15日内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认定后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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