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芳
律师
您好:一、您可以书面提出解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该协议的约定无效。
(1)首先必须有可保护的商业秘密,否则其约定就是无效的。
(2)采取脱密措施义务主体,针对的应当是实际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相关人员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而不能是不加区别的企业所有的员工。
(3)采取的具体脱密措施应当是合理的,而不能违反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强行性规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约定将失去法律约束力。
(4)脱密措施的适用时间,对劳动者采取脱密措施的时间,即脱密期(提前通知期)一般不能超过6个月,即脱密措施的约定不能超过6个月,您的脱密期是两年超过规定的期限,则一般是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5)采取脱密措施的一般是在科技型企业或者是在高新技术开发领域适用,或者一些智力密集型企业,而不是适用于所有的行业或企业,故企业在和劳动者约定脱密期和脱密措施时,不能毫无选择的适用。
(6)工资三千一个月,违约金二十万过高,显示公平。
(7)保密补偿一定要单独支付给您,而不能与您个人工资混一起发放。
不太清楚您具体从事的工作,及企业是什么领域。你可以对照以上几点,判断自己与用人单位的约定是否有效。如果用人单位采取的不具备以上条件,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双方有关协议无效。
以上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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