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芳
律师
您好
一、您父亲生前银行债务是您清偿的,可以用遗产优先偿还债务,剩下遗产您与您爷爷进行分配。您自愿的除外。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
二、假如咱爷爷拒绝做公证财产放弃继承权。
一般情况下,您与您爷爷均等分配。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
《继承法》第10条有关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三、您代书的遗嘱无效。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依据我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遗嘱见证人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特留份规定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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