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忠军
律师
朋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应当向中介机构出具委托书。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商品房购买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从上述规定可见,你公司明知对方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接受委托进行销售,很遗憾告诉你,你公司的法律责任无法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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