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安娜
法律执业者
首先我们来谈这个案件,它分为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刑事部分呢。如果案件涉及到诈骗罪等刑事罪名,那么可能会涉及到邢民交叉,需要等刑事判决确定后,民事判决再进行调整,或者是直接刑事附带民事一并调整。如果要是单纯从民事上来说呢,首先说第1笔3000元,3000元在业内叫砍头息,也就是说你管他借1万块钱,但实际上他并没给你1万块钱的借款本金,实际上是把利息或者其他费用直接从1万块钱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只给付了7000块钱,那么如果要是还款的话,你们也只需要按照7000块钱为本金还款。然后对方又继续管你要了3000元,就是又砍掉3000元,那这样的话你们只需要按照4000块钱的本金进行还款。以上以他带给你的钱已经给付到你账户上为前提。
如果要是对方的贷款并未打到你的账户上,而是先由你支付了两个3000元,一共是6000元的话,那这样我建议这个案件从不当得利纠纷入手,就是你起诉对方的收款账户的那个人返还不当得利纠纷,因为你给过他6000元是没有给付依据的,那他收到这个6000元钱是没有依据的,这样的话你就可以起诉他,返还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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