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忠军
律师
朋友,依法维权肯定没错,就个体维权而言,也可打破常规;由于个别当权者不作为,推诿、敷衍、拖延,如果完全机械的按法条去弄,根本进不了法律程序。工友签字,证明以及村委会盖章证明,这些证明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当地职业病诊断机构及卫健委这些官老爷就不能去现场调查,一味要求劳动者提供这、提供那,这就是工作作风问题。家属可逐级上县、市、省、国家的信访局、卫健委、纪委上访,再想办法联系到媒体,媒体报到一下,事情就解决了。
展开
收起
-
楼主:
看来我只能走你说的这一部了。找了当地律师,当地律师又建议我们去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说这个不受理的。已经过了一年期限了,还说这个应该是卫健委有职责下去查,我又再一次找到卫健委。他们直接跟我们说要上头问一问,到时候给我回电话,好无奈!就像您说的,官老爷,唉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