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
律师
谁租给谁,没说清楚啊。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如果经过单位合法决策程序,或已按规定报上级机关批准,使用公款租赁,就不存在挪用公款问题。挪用公款一般是给单位之外,跟自己有特殊关系的人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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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服务方:
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款项进入学校的账户,学校没有私分,就不构成犯罪。如果学校内部少数人私分了这些款项,可能构成私分国有财产罪或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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