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拖欠问题
前两年在一家小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开始五险一金,工资都正常。但从2019年1月开始发生变更,我社保从原来的公司名下转到了我们leader(以下称为S某)个人公司名下。说是公司整改,以后我们工资由他这里发。
之后便开始了拖薪之路。1月的4月发了,2月的6月发了。我6月30日离职,3.4.5.6月工资都为发放,合计3万余元。不过7.8.9这几月S某有往工资卡打2000,3000的。说资金紧张。我想他这样慢慢发也行。不过每月也要去提醒他,找他要,不主动发。而且我担心关于仲裁的时效性问题。
请问各位律师我现在最佳要回欠款的方式是什么,仲裁吗?
还想问,如果不想直接仲裁。找S某签下欠薪条,是否有法律效益!!
谢谢,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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