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荣
律师
首先,对于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辞退的,也就是俗称的“开除”,但是需要具备较严格的条件,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规定员工存在过错时方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其次,用人单位对于哺乳期女职工,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四十一条的规定(经济性裁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再者,在符合相应的情况时可以请哺乳假,但需要履行相应的请假流程,譬如上海地区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的疾病,经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应该批准,具体需要看你所在的省市人社部门关于哺乳假有关的规定。如果仅因为你要带孩子而无法返工,此种情形不符合请哺乳假的条件,你应注意避免出现严重违反公司劳动规章制度的过错而导致单位可单方辞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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