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德申
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你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应当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但是《合同法》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果你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诉讼时可以要求法院减少。如果你没有收到贷款,就让你支付贷款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明过高,你可以要求法院减少违约金的数额。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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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还没有收到款项的,而且是网络沟通,网络签订合同,合同是我打印下来签的,原件也还在我这里,只是通过拍照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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