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我办了一张某银行的大额信用卡,当时因生意周转卡里面的钱被刷光,每个月只能按时还最低额度。18年7月银行认为是风险客户,要求我每个月还本金加利息大概10000元,只等还完为止。18年12月份资金能够周转过来,致电银行想一次性全部还完,我也按照银行的要求(多还一个月利息)全部还清。19年10月的时候因不想每年出年费就致电银行要求注销此信用卡,但银行却告知现在注销的话还要还从去年12月到现在的利息共计30000多元。银行给出的理由是我把钱还完了没有通知他们。以前银行每月还有发信息告知要还多少钱,现在只是发了账单到邮箱(平时忙就没有关注邮箱),请问这笔钱银行收的有道理吗?我现在需要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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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款
2019-11-02 09:3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