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你好,这是小贷公司的套路贷行为,无论对方如何设定收费项,巧设名目扣取其它费用,一般按实际放款的额度作为本金,另外,贷款合同如未约定提前还款需要承担违约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已明确:“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提前履行银行债务的,《合同法》208条中明确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小贷机构不能收取违约金;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规定可以提前还贷,则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是否提前还贷,银行如果不同意,可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只需向银行交纳贷款期间的利息。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