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屋,男方不按离婚协议还款
我一朋友的女儿与老公离婚后,双方约定如下:离婚协议书第三条(1)房屋:男女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父母共同购置的,登记在男女名下的,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景瑞半岛湾X幢X室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婚生女XXX所有。房屋所剩贷款仍由男女双方各偿还50%,待房贷还清即办理过户给婚生女XXX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过户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男女双方均不得反悔该赠予行为,不得终止还贷,若一方不按时足额还贷,或者单方处分自己的房屋产权份额,或因个人债务致房屋被他人查封、扣押等导致婚生女损失的,必须全额赔偿相应损失,如因男女双方不能还清银行贷款发生拍卖该房屋清偿,房屋余额归婚生女所有。
现男方还款周期内,已连续四个月未按约还房贷,银行己起诉到法院,请问各位大师,这个官司怎么打,我将部分材料贴到图片中,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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