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正在和本单位一个女同事谈恋爱。然后这个女同事在两年前谈过一个对象,因她谈的对象在两年前开车撞死人而肇事逃逸,因此这个女同事并没有结婚,所以我跟这个女同事近期确定恋爱关系。就在11月2号那天晚上,我跟女同事商量到外面睡,因此就开了一间房。我们进到房间后还没有10分钟,就有人敲门说是服务生。最后打开门才得知这两个人是女同事前男友的亲戚,他们并且边拿手机拍边喊这个女同事名字,后来就把门堵住不让出去。并且趁我不备时扣留了我的身份证。因此我就拉扯要我的身份证,后来他们一直不给,我就报警了。警察来了后录了下口供,并且我赔了那两个人2000元。因为他们说我夺身份证的时候给她们胳膊拉疼了。然后赔了2000元后,我就走了。到了今天11月5号,那个女同事之前对象的亲戚找到我工作单位,要求我给女同事之前对象的亲戚一个说法,并且一定要我给女同事之前对象亲戚道歉。女同事之前对象亲戚要求道歉的原因是因为我明知道女同事有对象还跟她谈。还有一个原因是 11月2号录口供的时候,我说我在读书,并没有说在工作,因此认为我骗了女同事之前对象的亲戚。。在这里我想请问律师,我是否应该给她个说法?是否想她道歉?如果单位知道这个事儿,我是否受行政处分?我现在应该怎么应对这个事?如果女同事之前对象的亲戚以我的名声作为条件敲诈勒索,我该怎么办?(在这里我还想说一点我这个女同事一直在瞒我骗我,她同时和她之前的对象家人再联系,同时又和我再联系,在这里我是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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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现在情况是领导建议我先不要公开,想看看那个女同事前对象的亲戚有什么条件,如果真是能好好沟通就好,大家都息事宁人。如果要钱,领导直接让我不要理他们,并且公开此事。因此11月5号我在一家餐馆订了一个包厢,11月6号晚上和他们一起沟通。在这里我特别想知道我到底犯了什么错,还请律师告知我,谢谢您。现在情况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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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5 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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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谢谢各位律师的回答,我想问最后一个问题。我现在看到您们的回答我很欣慰,也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现在如果那个女同事前对象的亲戚一直来单位闹,我该怎么办呢?如果报警,警察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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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5 03: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