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晓峰
律师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车牌号码。但申请原车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第一个要求: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第二个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最后: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也就是说,只有在原车主拥有机动车三年以上的条件下,在机动车所有人发生变化或者原机动车注销,系统才会为原车主自动保留车牌号;如果不足三年,将不会保留原号牌。
机动车的原车牌号只可以为原车主保留半年时间,当原机动车所有权发生变化的半年之内原车主可以申请使用原号牌。保留的号牌只可以用在原机动车所有人的新车上面。而且只有在新车注册的时候才可以使用保留的旧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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