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仲裁结果,应该怎么办
在海淀仲裁院出的结果。我对结果不满意想继续告公司,主要不满的地方有两个1.公司口头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仲裁院说我“证据不足”——附件截图。因此没有判决我所要求的一个月补偿部分。 我在上班过程中因为老板辱骂所以离开了办公室,出去的过程老板叫保安把我的员工卡收走了 而且当天我所有的公司账号都被注销掉了。我能举证什么呢 2.仲裁院判决公司发放当月工资给我,但是劳动合同中明明写着加班费怎么算的内容而且我把劳动合同当证据提交到仲裁院了,但为什么判决的时候没有给我算加班部分的工资呢 3.海淀仲裁院已经出判决书了,上面写着不服就去海淀区法院告。我很好奇仲裁院都采纳了什么证据、为什么这么判、我对结果感到很不可思议!!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