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忠军
律师
朋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且上述《解释》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综上所述:原判决明显错误,建议上诉。上诉的细节问题,建议您点击我头像选择服务项目指定本律师服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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