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
律师
从你陈述看,你现在怨气很大,当然作为当事人在所难免,但可能会影响你的理性。
传票上一般都是写一个主审法官或审判长的名字,不能仅凭传票判断是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如果开庭是三个审判员,那就是普通程序。如果开庭是一个人,判决书上是三个人,可能是另外两个人未到庭参加庭审,这在司法实践中也不少见。当然,这是违反程序的,但如果庭审没有录音录像的话,很难证明,庭审笔录肯定会把审判员名字都写上。
诊断证明是要求延期开庭的材料,不属于案件证据,所以放在附卷也无可厚非,如果给你扔了,那才叫隐藏毁灭证据。财产保全申请未答复,违反程序,但对案件实体审理和结果没有影响。
关于拍照,法院属于公开场所,就像庭审全程录像,不存在侵犯肖像权,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起诉,都不会受理。
你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删繁就简,抓住关键问题,或者就撤诉裁定提起上诉,或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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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问题是,你认为我不到庭事由不成立或不批准,首先你需要告知原告吧?没有告知!
另外,你分明知道我已提交不到庭事由,不可能按传票时间主动去,但已迳行开庭了,应该通知我吧?没有通知!
事后,我询问案情,腆着脸说,庭上等我一个小时,真是莫名其妙,你等我八个小时 八百个小时,与我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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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而且,按撤诉的裁定书当日就让被告拿走了,拖了几个月不着急!超期了也不着急!但这也太猴急了吧?!故意 明显 预谋 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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