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忠军
律师
朋友,经济性裁员作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必须满足法定条件,包括实体性条件和程序性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性条件和四种情形可裁员的实体性条件,用人单位只有同时具备了该条规定的实体性条件之一和全部的程序性条件,才是合法有效的经济性裁员。根据该条规定,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性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履行一套法定程序,该法定程序是有顺序的,须全部履行,第一,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第二,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若不符合上述规定,就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进行赔偿。工作满两年一个月,应当支付5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本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细节问题,建议您点击我头像选择服务项目指定本律师服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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