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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楼主

¥25

法律法规

有没有哪一条法律法规规定即使房产在赠与之前为共有房产,赠与行为也是有效的法律行为?离婚后共有人前妻在9年期间都没有主张分割这套房产,没有主张加名,也没有居住,等到9年后发现被加名赠与现任妻子一半之后再起诉撤销赠与, 起诉之后依然没有主张房子分割,也没有主张加名,只是主张恢复房子名字在原来那个共有人也就是我老公一个人名下,我和老公结婚已经3年,3年之中前妻也什么都没有提,他们两个离婚调解书上是自行协商解决共同财产,我作为现任妻子毫不知情,目前双方没有更多的证据,请问我能不能驳回前妻的诉讼请求?能不能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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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配
2019-11-17 08:49:07
  • 补充问题:

    请律师们针对性回复,我问的是明文规定的哪一条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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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9:39:27

全部(43)位律师解答

  • ¥0.59
    南晓峰 律师
    10"
    自动转换:你好,这个不动产以登记为收取调整一方式是什么?在这个登记之前,它不具有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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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8:50:06
    518
  • ¥0.59
    李国民 律师
    14"
    自动转换:啊你好,你打印机的光是希望还是比较大的,你可以初中那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法院报废期是从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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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8:50:50
    351
  • ¥0.59
    刘学勤 律师
    您好,你老公的前妻迨于行使权利,时间过去九年那么您赢得概率很大,分割共有房屋是有时效性的,那么后续问题可以私信给我,这里可以给个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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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8:51:38
    250
  • ¥0.59
    李新宇 律师
    10"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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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8:52:23
    525
    • 李新宇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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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自动转换:
      2019-11-17 09:15:37
    • 李新宇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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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自动转换:另外一种情况是,如果对方在离婚的时候,前面离婚协议,并且约定了这套房屋的所有权是归男方所有,那男方可以有自由处置,女方是女方是女方是无权干涉的,如果他没有约定的话,就属于这套房产是没有,是没有约定这个女方的话是可以要求分割的,是可以要求分割的啊,这属于南方的无权处分啊,女方可以起诉分割。
      2019-11-17 09:16:15
    • 李新宇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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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自动转换:还有一个是啊,他的前期是否知道这套房产的存在?如果当时不知道,后来发现了那个他可以随时要求分割这套房产,那如果是婚后买的话,那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她的老公就属于无权处分了,对吧?
      2019-11-17 09:16:45
    • 李新宇服务方:
      展开 收起
      12"
      自动转换:
      2019-11-17 09:17:25
  • ¥0.59
    王宝珊 律师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你收集证据来证明他的前妻知情已经超出一年的时间,以一年的除斥期间已过来进行答辩。虽然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赠予是一种无偿的方式进行获得,所以说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男方是无权将房产赠予给你个人。但你可以主张就男方的部分你予以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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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8:52:26
    1492
  • ¥0.59
    范羲 律师
    如果说他们之前的离婚协议书对共有财产就是这个房子做出了分割为男方所有的话,男方在后面赠与给现任妻子这个行为是有效的。那如果没有进行分割,这套房子是共有财产,男方把共有财产进行婚内赠与那么就是一个无权了,该撤销还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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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8:52:59
    16
  • ¥0.59
    徐范霁 律师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种案件,是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建议你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
    展开 收起
    2019-11-17 08:53:26
    48
  • ¥0.59
    刘闯 法律执业者
    43"
    自动转换:你好,赠予是不适用善意取得的,虽然你是不知情的第三人,并且你是善意的,但是嗯,你是无偿获得该房产也是说南方将房产证上添加你的名字,那这种情况啊,如果女方就是他的前妻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撤销的,这是第一点第2.2点呢,你和南方之间属于夫妻关系,那么属于南方的那一半的房产,你有权利啊,通过赠与来取得,也就是说,这个房子法院最终就是能判处你和他的前妻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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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8:54:30
    2308
  • ¥0.59
    杨兴灵 律师
    你这个问题有点复杂,赠予可以撤销,但不动产已经做产权登记的,就不能撤销了,建议发个电话咨询律师,详细咨询下,怎么做诉讼策略。
    展开 收起
    2019-11-17 08:57:18
    7
  • ¥0.59
    张超 律师
    法律没有这样明确的规定。成文法国家的法条都是抽象,提炼,不会和社会生活一一对应。 法律是社会科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识,同案不同判在相当程度上存在。至于你这个案子,只能说你赢的概率比较大,原因以前说过,不再重复。但没人敢说你一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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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8:57:22
    125
  • ¥0.59
    陈华明 律师
    1.通过你的描述,可以知道房子之前是你丈夫和前期的共同财产,那么,一般情况下有对方的一半,对方有权利要求分割,或者对房子的份额做出处分。 2.因为对方和你丈夫离婚了,房产作为大额财产,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一般都会有明确约定的,你找一下,看他们有没有达成分配意见,如果,对方已经将房产全部给你丈夫了,那么,房子就是你丈夫的个人财产,加名字是他的权利;如果当时没有对房产进行分割,那么,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要求将份额过户到她的名下。 3.如果对方单纯的说把房产归于你丈夫一个人,那么,对方是在进行附条件的赠予,将她自己的份额给你丈夫,那么这个是被允许的,也就是房子属于你丈夫一个人。但是,他可以将他自己的份额给你,从而达到添加名字的目的。
    展开 收起
    2019-11-17 09:03:10
    143
  • ¥0.59
    任金芳 律师
    你好,又问了一次,还是那一块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但是第3人可以根据善于取得而取得财产。《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时,合同自始有效。行为人未取得处分权,权利人又不追认的,合同无效。但该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而,在第三人为善意时,构成善意取得,照样取得处分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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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9:07:01
    66
    • 楼主: 回复这么多遍,其实任律师你的回复是错误的,法院不会认同我是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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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9:12:44
    • 任金芳服务方: 为什么不是善意第三人? 善意第三人是指在某有瑕疵的法律关系中,该瑕疵法律关系双方之外的任意不知法律关系有瑕疵而做出有损瑕疵法律关系双方某一方的人,该第三人所做出的损害行为并非出于故意。通俗的理解就是第三人在民事行为中,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自己参与的行为是不合法或者违反第三方约定的,还当作合法行为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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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9:15:08
    • 楼主: 好的,我参考一下,任律师
      展开 收起
      2019-11-17 09:41:37
  • ¥0.59
    徐同亮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只要双方进行了过户,那么这个赠与是不能撤回的,所以说你们可以从这个方面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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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9:09:24
    59
  • ¥0.59
    秦惠芳 律师
    你好,因为房产是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物权是没有诉讼时效的,对方是可以撤销对你的赠予,建议你委托律师来进行诉讼
    展开 收起
    2019-11-17 09:09:55
    1237
  • ¥0.59
    周才豪 律师
    您好 根据您的问题 首先怎么知道房子是他们共有财产 如果调解书体现不出来 房产证体现不出来 那怎么体现的 2 如果确实能够证明是共有的 赠与就是非法处分 建议您老公先要求分割后再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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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9:10:20
    5
  • ¥0.59
    张坚 法律执业者
    如你所述,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一、根据质证、认证后的有效证据,依照法律规定作出的判决确定,被告可以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是自己不能直接驳回。至于诉讼胜败,不能全面了解案情,不了解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情况的前提下无法猜测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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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9:16:40
    479
  • ¥0.59
    金青松 律师
    根据你所陈述的,目前你丈夫与前妻离婚时确实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自行分割,男方无法单独处分未经分割的房屋。如果想要驳回前妻的诉讼请求,可以由男方提供证据证明双方之前已经对涉案的房屋进行过分割,同意房子归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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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9:24:42
    22
  • ¥0.59
    常彦奎 律师
    19"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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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9:25:20
    63
  • ¥0.59
    文璐璐 律师
    一,赠与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如果受赠人在赠与人赠与财产时不知道该财产属于他人所有或者双方共有,且财产权利已经发生转移的,则第三人或者另外的财产所有权人不得主张受赠人返还或者撤销赠与,但可以向财产处分人主张赔偿。 二,如果双方离婚时在离婚调解书中已经对你所述的房产进行处分,归男方所有,则以后前妻无权对该房产主张权利。
    展开 收起
    2019-11-17 09:39:00
    20
    • 楼主: 他们的调解书是共同财产自行协商解决呢
      展开 收起
      2019-11-17 09:40:49
    • 文璐璐服务方: 你可以综合考虑以上两点,如果是在上述这两种情况之下,前妻所主张的诉讼请求法院会被法院驳回,不会支持。
      展开 收起
      2019-11-17 09:40:55
    • 文璐璐服务方: 调解书未对夫妻共有财产如何分配做出具体约定的,则需要收集证据证明之后二人已经对夫妻共有财产做出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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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9:51:56
  • ¥0.59
    梁保军 律师
    您好,就您所说的情况,赠予可以撤销的,但是如果过了户是不可以撤回的,至于与前妻之间的约定,由他们自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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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9:46:27
    105
  • ¥0.59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今日头条 打开 打开APP 房产可以赠予未成年人吗?  回答 共1个回答  用户5074787091257 关注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将其房产为第三方做担保。 具体如下: 1.《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2.《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以上法律明确规定了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财产的限制条件,即必须为未成年人利益,这里的“不得处理”我们理解应当是指广义的处分行为,具体针对房屋而言,应当包括转让、抵押等行为。 由此,只有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监护人才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房产,否则,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而作为父母的监护人将房屋再赠与其他人,不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而是为父母自己利益,自然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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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9:50:14
    592
    • 楼主: 律师,我之前就回复过你了,未成年的事情是我老公谎称的,我也是假设性提问,现在我了解事情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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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9:55:46
    • 楼主: 黄律师,我之前都回复你那么多遍了,怎么还是没有读取我的回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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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9:58:47
  • ¥0.59
    颜忠军 律师
    朋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温馨提示: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其前妻不可能追认、你老公也不可能取得处分权。故:你这官司怎么赢?请尽快换一个思路,不要在一条没希望的路上走到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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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09:55:28
    45
  • ¥0.59
    黄春华 律师
    你叙述的事实,还不是十分清楚;估计争议房产系你老公婚前财产,甚至是他与前妻的共同财产,只不过该房登记在你老公一人名下而已。此次发生争议,大概是你老公与你结婚后,擅自将该房部分赠与给了你并办理了登记。我无法找到你所关心的法律规定,你的官司估计也难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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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10:12:21
    30
    • 楼主: 她前妻现在起诉说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只是他们一直没有分割,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我老公加了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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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10:36:35
  • ¥0.59
    苏安娜 法律执业者
    而是这样的,赠予是有撤销权,就是相关权利人可以在一年之内行使撤销权,但他这个9年时间这么长,撤销权的行使时间已经超过了,所以你们这个胜诉的概率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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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10:20:02
    11
  • ¥0.59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35"
    自动转换: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法当中有专门的规定,在司法解释当中的详细的说明,这个你纵欲的啊,单单号冻雨,然后超过三年没有主张,那么你这个号就是终于从成立了,你应该就能撤销啊,主要那个动力的撤销权没有,主要提交全的那么重要,是成立的,也是说你默认你不可能不知道,主任,双方夫妻不可能不知道的情况下,没有主张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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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10:31:32
    266
  • ¥0.59
    张凤启 律师
    36"
    自动转换:诶您好,至于是什么原因?九年都还没有就这个待遇问题,嗯嗯,办证的话,涉及到几个方面问题比较复杂,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您还是应该带上相关的资料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与律师见面详细的聊了解情况,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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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10:37:42
    154
  • ¥0.59
    刘威 律师
    你好,本案中你是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指出:“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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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10:53:36
    28
  • ¥0.59
    鲁强 律师
    13"
    自动转换:你好,具体你问的这个法律规定了,目前是法律上没有这种规定,所以说呢,没有直接的规定,你说的这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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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11:10:26
    121
  • ¥0.59
    张家平 法律执业者
    你好,针对性的回复就是没有这样的规定。你丈夫前妻不提出分割房产,并不以为着放弃房产份额,你获取赠与的仅是你丈夫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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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11:25:01
    91
  • ¥0.59
    李曌 法律执业者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
    展开 收起
    2019-11-17 11:35:19
    29
  • ¥0.59
    朱小方 律师
    你好,被赠予的房产如果赠与人对这个房屋有权力的情况下,那么他对该房产所拥有的份额是有赠予给第三方的。
    展开 收起
    2019-11-17 11:44:44
    81
  • ¥0.59
    赵静 律师
    你好,针对你的说法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只能说找一些有利于你的事由和法律,做有利于你的辩护,主张赠予有效,过错在男方,而非你,应该由男方承担责任。
    展开 收起
    2019-11-17 11:58:31
    82
  • ¥0.59
    何勇 律师
    21"
    自动转换:房产公共有的话,财产共有的话,证一人难,只能讲属于他的那部分正义给其他人,他那一部分的正义给别人呢是有效的。
    展开 收起
    2019-11-17 12:00:37
    8704
  • ¥0.59
    徐欢 法律执业者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共同共有财产的使用、处分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你所述情况为,你老公在9年前与其前妻离婚了,且“离婚调解书上是自行协商解决共同财产”,所以,依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你老公前妻一是超过一年的撤销期间,二是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会依法驳回她的诉讼请求。
    展开 收起
    2019-11-17 12:23:58
    125
  • ¥0.59
    黄浩 律师
    10"
    自动转换:博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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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7 12:32:18
    55
  • ¥0.59
    钱雪冬 律师
    没有法律规定房屋在赠予之前为共同财产,后来的赠予还是有效的,更不用说是哪一条了,法律是需要综合运用的,律师会给方案,而不是法条
    展开 收起
    2019-11-17 12:56:36
    24
  • ¥0.59
    张晋 律师
    16"
    自动转换:这个得具体分析一下,因为你现在这个世界,说明你喜欢已经咨询过律师了,根本这个只是一个诉讼策略的问题,现在就是先恢复到你这个影响,然后再进行份额。
    展开 收起
    2019-11-17 13:02:01
    23
  • ¥0.59
    陈鹏 律师
    法律不可能针对每一个事情都有明文规定的 法律只是普遍性规范 并不会针对每个特别的事情 主要是法官法律适用的问题
    展开 收起
    2019-11-17 13:17:10
    26
    • 楼主: 就目前双方都没有足够证据开来看,你觉得我会赢吗?
      展开 收起
      2019-11-17 13:26:13
  • ¥0.59
    李晓轩 律师
    48"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19-11-17 14:02:00
    365
    • 楼主: 谢谢,虽然你话不好听,但是俗话说忠言逆耳,还是感谢
      展开 收起
      2019-11-17 14:07:41
  • ¥0.59
    余芳 律师
    您好,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可以把他人财产赠与给别人。除非他人认可。您这种情况,您老公的前妻是不认可的。否则她就不我会主张自己的权利。 共有财产,只要不主张分割,一直都是共有状态。您老公前妻有权主张撤销赠与。 您老公可以主张依法分割他与前妻的房产,依法分割后属于他个人部分,可以赠与给您。 仅供参考
    展开 收起
    2019-11-17 14:15:00
    6
  • ¥0.59
    崔勇强 律师
    15"
    自动转换:你存入的情况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婚姻法上的规定是,如果发现有新的财产,即使离婚以后也是可以要求重新分割的。
    展开 收起
    2019-11-17 14:35:15
    345
    • 楼主: 9年前他们的离婚调解书上面写着夫妻共同财产自行协商解决,那应该是怎样?
      展开 收起
      2019-11-17 14:40:18
  • ¥0.59
    王伟政 律师
    对于你所讲的这种情况,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也不可能的规定,共有财产的其中部分共有人将全部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是合法有效的规定。赠与人只能对于自己本人有权利处分的财产,赠与他人才是合法有效的。但对于你所说的,这种情形,是否明确为共同财产,需要对方的证据证明。否则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
    展开 收起
    2019-11-17 14:43:02
    322
  • 牛振平 律师
    如果没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可以以登记错误为由要求撤销赠与。因为案件涉及前妻和现任妻子,不光要看法条,还要看案例。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展开 收起
    2019-11-17 15:30:05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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