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委和镇政府玩忽职守,渎职,不负责任的问题。
律师好:今年我在一个村承包水稻地126亩,都是由水库放水,两个抗旱水库,一个被当地电力公司员工承包养鱼,一个被当地村委副书记承包养鱼,致使水库水放不下来。放水的沟和渠道由于多年没有修善,全部漏水,都是坏的,水到不了水稻田。有一块地有电线但村上没有安装水泵,等等问题致使水稻干旱绝收90多亩,经济损失13万元。我投诉到市12345热线,镇政府协调两次,调查是由于天气原因和渠道失修等问题引起水稻绝收,申请国家旱灾补贴,沟和渠道秋冬季修缮,但到现在都没有动工,迟迟没有回复。我认为第一国家每年都有农业水稻的补贴包括沟渠道和肥料等,为何别的村都没有干旱致死。第二:抗旱水库是由于水稻田灌溉的,为何承包给公职人员养鱼,致使水库里满水放不下来而水稻干旱绝收。第三:有电线也有电到江河上村上为何不安装水泵。第四:今年天气久晴无雨别的乡镇积极抗旱,但这个镇农业部门没有看到人影。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能否起诉,要准备什么材料等等,在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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