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程未立项未招标,我在底下承接小工程的只有口头协议能收到
我所在的当地政府2015年有一个棚户区改造工程,第一期项目立项720万元暗箱操作未招标就施工,我不知内情与王某林口头协议做了其中镇区的所有商铺的招牌,连工带料18万余元,2017年第二期项目未立项王某林将工程转手给了唐某忠,唐某忠在未立项未招标的情况下做1000余万工程。因为两期项目都不合法2018年底政府只拨付了420万元给唐某忠支付工人工资,因为我不是与唐某忠直接发生关系所以直到今天我没收到一分钱,我的工人工资都是我垫付的。今年年初我向当地劳动保障局及建设局反映问题,建设局同志在查看相关文件后告诉我第一期立项未招标而且项目中根本没有门头招牌这一项。镇区店铺原来都有招牌,当地政府为了镇区形象强行将所有门店招牌拆除,也包括移动、联通、电信!怎么会没在项目内?这是谁在违规操作?几年过去了我向各级部门求助无果,一直没哪个部门出面解决此事,我曾一度有过走极端的想法但代价太大,请律师为我出点主意?如果要上访该找哪个部门?我的工程款以及工人的工资还能要得到吗?真的好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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