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砍门
11月3日晚2145,楼下住户喝酒后持刀将我家门和智能门铃砍坏(有视频监控),报警后,派出所只是简单询问了楼下住户,对我们说楼下反应有噪音,认错态度好,让我们自己找物业协调解决,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也没带走作案工具。第二天我们通过物业告诉楼下不接受调解,然后去派出所立案,派出所很不情愿,说邻里纠纷,后来改口说破坏财物,达不到寻衅滋事,最后以破坏他人财物立案,好几天没动静,过了一周让我提供受损物品的发票,提供后过了两三天物价局来了,过了一周定损报告说门和智能门铃1300元,但是我问了物业换门的话1700元,门铃网上买的310元,今天派出所通知我们去他那里对定损报告签字,如果有疑问可以申诉,但是必须先签字。楼下的到现在没有道歉,也没提赔偿的事,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派出所有没有过错?不能最后我被砍了还要倒贴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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