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归属
我家在四川,家里的土地是按土地承包制承包的,分有九个人的土地,土地很多,现在因为爸爸去世,妈妈离婚,家中只剩五个人,我24岁,妹妹16岁,爷爷70岁,以及两个姑姑,大姑小姑。两个姑姑已婚,户口已迁出。属于她们的土地结婚的时候 已作为嫁妆划分给她们了。现在我家的户口本上只有我们爷孙三人。爷爷年纪大了,所以改了我为户主。由于爸爸去世了,爷爷就在小姑家,由小姑赡养。土地的经营使用权都在小姑手里,他换的换 卖的卖,国家占用土地的赔款都在小姑手里,我和妹妹一分也没有得到,爷爷年纪大了,说话也没有分量,土地赔款打在爷爷的社保卡里,卡在小姑手里,爷爷想让小姑分我们两姐妹一点,被小姑搪塞了回去,小姑个性比较强势,我们该怎样的方法来解决呢,从法律上讲,我们是可以分得一点的吗?
如果爷爷去世了,我家的户口上只有我和妹妹两个人,土地的使用经营权,应该归谁呢?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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