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讨个公道
2007年七月份,我开了一家麻将机专卖店。
2008年六月份A到我店里开始学徒做售后,工资加提成。
2011年结识了同行B,他是单身,一个人做销售和售后顾头不顾腚,销量也不太好,我这边业务当时比较忙,加上感觉A有点怠工,我做的比较累,所以简单协商让B加入我们,给他们股份,经过他们同意之后收了他们每人2万元进货款(整个店的投入至少10以上的)。
当时我答应给他们每人30%的利润分成,我拿40%的分成,负责管钱进货,统一协调他们售后,维修方面的利润多劳多得不用上缴,我只赚取一点配件的差价。
开始几年相安无事,做事也带劲,大家合作共赢,只是B经常会扣下一些货款,说要补贴家用,考虑到他离异单身,还要养八十岁的老娘和十几岁的儿子,我也没多问(因为有时候要囤货和外面有些欠账,一般我都会在节日前分红,比如端午中秋春节)。
2016年开始A慢慢跟其他同行走的比较近,甚至在不通知我的前提下结伴参加行业展会,A和B都已经买一些平时需要的售后配件,毕竟跟了我这么多年,我还是选择了尊重他们。
2017年开始我让A暂时管账,我隔三差五地去一下店里统一收取,后面也同意了他发一些货,但是一年多都没有分红,问起这个事情就是账上没有多少钱,外面欠款多了,此时B也慢慢多扣了一下货款。
每年春节期间是我们最忙的时候,2019年开春我腰不舒服,查出是腰椎间盘突出,卧床修养一个多月,后面颈椎也查出问题。
三月份B跟我说想分家,各干各的。我那时由于身体原因也不想再干了,就建议他们如果嫌钱赚的少,那么我退出,他们接着干,毕竟合作这么多年分开对客户也不太负责任(这几年我慢慢把客户都交给他们对接了)。结果看了一下账本,才知道半年来扣下了20多万元货款,我要求他交出货款,平摊外面的欠账,再分红,分家。但B仗着自己扣着的大笔货款,要求除去我当面收取他的2万元货款,并表示不愿负责欠款直接拿分红出去,我一直没有同意。
我征求A的意思,没想到他也是默认B的意见,四月份B租下我隔壁的一间大店面开始自己营业。事后才知道他们是商量好才闹分家的,隔壁店是我一直最信任的A和B合伙开的,我这个哑巴吃了满嘴的黄莲,但苦于病痛的困扰和心里的不快,我也一直不愿去店里解决。
年底了,我想把这个事情做个了断,所以请各位帮我缕一缕,能不能通过法律讨个公道。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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