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去年8月经朋友介绍,我拉着设备去商洛打井,8天就干完了引天气就回家了,朋友说天晴了来干,等几天我说朋友活还干不,朋友说等,又过一月我问朋友说在等,活是朋友包的。等到去年11月朋友给我打电话,说我们之间的费用,说好了我拉设备给朋友拿多的钱,微信转账,之后我去拉设备。我把吊车和货车叫到工地了,准备装车,被工地人用机器把路当了。没法装车我打110来了,工地人给110说我朋友欠他钱,给朋友打电话说等,他们协商。我倒霉给车和吊车认费用就回家了,之后快过年了,我问朋友,他说还在协商。今年4月朋友给我打电话说去拉设备,就这样我叫吊车和货车去拉还是和头一次一样,没拉成回家了。给朋友打电话,不接微信不回,过几天打通了说等,协商。我最近找律师写起诉状想告朋友和工地人。可工地当地法院说没有朋友身份证号码,不给立案。就这样子我在朋友当地法院,起诉了朋友,不知道起诉朋友,能要回设备和1年多误工费吗,没有起诉工地人,12月5号开庭。昨天我让懂点法律的人看,人家说我告的不全,在加起诉人,去110那里问清楚笔录。当时立案我给我设备估计2万8,当工地没有设备清单,误工按天计算15万多,这个还要鉴定吗?这几天朋友打电话给我说告他没用,该告阻挠你的人?快开庭了,不知怎么办,需要加起诉人和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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