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煜
法律执业者
我们国家民法规定的民间借贷利息不得高于36%,意思就是说约定百分之36合法。但是,法院判决是只会支持24%,这种约定36%只支持24%是指未支付欠款,而后起诉到法院,法院考虑到了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但是如果已经支付了36%的债务人又请求返还的,即使到了法院,法院也不会判决他退还或者抵扣的,因为百分之36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当事人也确实同意,也确实履行了的,这种情况下就要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所以,问题一,已经偿还的不予退还或者抵扣;
问题二,不还款起诉到法院,法院只会支持24%;
问题三,你若遭受暴力催收,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问题四,按照实际到手金额计算,但你要证明实际到手金额是你主张的,因为我看你说是先到账了9000而后又被扣了999,所以你要证明这个扣款是存在的,否则到法院也只会认定你借了9000;
问题五,相应案例你可以到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检索,或者无讼案例检索,直接搜你借款的公司就可以搜到相应的案例,还有一点,最近民间借贷法院出了一种新观点,长期以放贷为业,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也就是说,你借钱的这个公司,很可能不合法,法院针对这种债权现在也存在不予认可的判例。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