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
朋友叫我入股他的公司,是个贷款中介公司,协商期间跟我说他的公司是和民生银行合作的,而且公司有十几个产品,公司无负债。协商好的入股协议大致内容为我的入股资金是用于公司重新招聘团队,扩大经营,且入股前的债务及盈利与我无关,但我付完入股资金后一直未与我签订协议,且在我付完资金后一个月就偷偷遣散员工并撤出办公场地,并未注销营业执照,还骗我公司仍在运作。因我自己本人工作原因,对公司的运营情况都是微信上问他的,按他的说法是公司是有业绩的。但我发现不对劲后,找到以前的一个员工,从他口中得知,与民生银行合作是假的,有十几个产品也是假的,公司业绩也是假的。我去报警,派出所通知他来跟我协商,他却说我的钱亏了,并提供了一些转账记录,说是发工资的,但我发现他所谓的发工资只是支付我入股前所拖欠的员工工资。现在派出所以经济纠纷为名不给我立案。那么,我想问,他拖欠的我入股前工资算不算公司的负债?他这种情况算不算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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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犯罪
2019-12-03 01: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