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煜
法律执业者
你所讲的犯罪嫌疑者是什么概念呢?通缉犯?还是说正在进行犯罪的犯罪分子?还是说你以为他是存在犯罪嫌疑的呢?针对通缉犯的话,打伤通缉犯是跟打伤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的,达到轻伤就属于故意伤害罪,因为普通公民对于通缉犯没有行使国家暴力的权利,即使是通缉犯也要保障他的基本人权,公安警察在逮捕通缉犯的时候,是在行使职权;如果是正在进行犯罪的犯罪分子,打伤其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或者属于见义勇为,这种是法律不予以处罚的,但是正当防卫是有必要限度的,如果超过必要限度,可能会存在防卫过当,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是刑事责任的;第三种情形下,如果只是根据你最朴素的判断,以为其是在实施不法侵害,从而将其打伤的,这属于假想的正当防卫,也就是说不存在你需要正当防卫的事实,但是你误以为存在,那这一般我们也把他看做正当防卫,比照防卫过当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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