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您好,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上述法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但法律并没有规定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归为无效,如果承租人与次承租人订立的合同承租人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承租人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次承租人有权承租人返还押金及未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如果涉及出租人与承租人合谋串通,构成欺诈,必要时,可以将出租人及承租人同时列为被告诉讼法院,由法院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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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现在可以确认二房东与原房主有金钱交易,原房主已经承认收取二房东1万元,我们有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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