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拆迁纠纷
户主2009年大学毕业后将户口迁回老家村民组。2011年因父母房屋拆迁和长期在外打工,一直居无定所。2013年回村申请宅基地建房,经村民组所有户主签字同意后,向村委会递交了建房申请,房屋于当年建成,分楼上三间,楼下三间,后院和厨房等,共300平左右。2019年,因县开发区建设需要拆迁该房屋,10月份拆迁办测量后给出总共62万元的赔偿。但最近小区的房屋价格为6500左右,双方未达成共识,未签定拆迁协议。由于户主配偶为村两委成员,各级以此要求户主全力支持开发区工作,对户主提出的按照国家出台的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重新测量没有给出答复,并且对于他们提出的62万元赔偿未向户主出示任何依据,只是说这是历往惯例。为完成12月20号前完成拆迁目标,层层施压,以开除村两委成员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相威胁。请问开发区在拆迁工作中有无违法行为?我们该如何避免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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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
2019-12-11 17: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