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
本人于2016年10月与被告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首付房款的一半,本人对该房屋装修并居住至今,约定房本下来后被告过户给本人后,本人支付尾款。被告在2018年3月房本下来后,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于4月将房屋抵押登记给第三方个人。本人于2018年8月起诉并保全查封该房屋,并且2019年1月法院将房屋判决给本人。在执行阶段,执行局发现房屋被抵押登记无法强制过户,被告名下也没有其他可执行财产,仅有此房屋一套。
目前该房屋本人装修并居住至今,本人也首封该房屋,但是有抵押登记影响无法过户。抵押登记金额比本人尾款好太多,无法通过本人代替解押的方式解除抵押。
由于16年至今房价增值较多,本人装修并居住该房屋,求问如何保住该房屋,让法院将该房屋过户给我,谢谢。
我只想让房子过户给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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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被告除此房屋外已无任何财产,
目前本人申请过户无法顺利执行,抵押第三人尚不知道我把房屋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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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2 10: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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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我还需付被告50万尾款,但被告将房屋抵押了1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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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2 11: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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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谢谢各位律师的建议,被告名下无任何财产了,即使让他赔钱也没有可执行到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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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2 11: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