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争取另一半也判定为住转非,协议我没签字是否合理
当地进行棚户改,住转非是根据营业面积多加百分之40的补偿,我家有套平房位于次干道上,租给两户,一户是做面食的,一户是做广告装饰的,但是两户营业执照经营地址没有变更到我家地址,我父亲去签协议他们说地址不符不可以算作住转非,最后协商因为面食店地址是路南路北的差异就给算作住转非了,广告装饰的地址是另一条道路上的不给算,像这种实际经营存在 有租赁合同 已经租了一年多了,是不是也应该算作住转非。评定小组去拍照时也是正常经营,拆迁协议已经签了还可以补救吗,能否采取法律途经保障自己的权益。 再就是产权人写的我跟父亲的名字是否我也应该签字才对。只是父亲一人去签的拆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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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
2019-12-13 23: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