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公司破产重整,乙方公司债务债权疑问
我们是一家钢构工程公司,给当地a公司建造厂房,欠工程款两年至今未还。b公司是一家集团公司,占有a公司百分之51的股份。现在b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给我们打电话要求申报债权,我们不知是否该申报,求指导。注:a公司,b公司现实际控制人是一个,也是b公司的前大股东;由于法律意识淡泊,当时工程合同非常简陋,落款只是b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个人名字,另外后来还让他补打了一个个人欠条,内容是工程款欠款多少多少。实际控制人已70岁,感觉重整只是为了合理规避债务,而且各方欠款众多,数额很大,接近上亿,根本资不抵债,。求问这种情况应该去申报债权人吗?或者怎样做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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