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华
律师
第一,
被担保人私自改变贷款用途,未经担保人同意,那么担保人也就不再承担担保义务,不知道法院为啥这么判?没有法律根据。
替人担保是合法行为,但有范围,合同内容和明知(书面认可),超过范围不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没有过错的,担保人要承担后向债务人追诉,债权人有过错的,担保人免责。
第二,没有接到判决,可以先不用上诉,接到判决书之日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建议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如果法院下达判决书生效,执行的话,你名下财产肯定受到影响,你妻子自己的财产与本案无关,不受影响,但是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可以被执行。
第三,你最好就近委托律师进行诉讼,本律师认为你的抗辩理由是充分的,没有出判决书之前,积极准备好证据证明借款改变用途,是债务人自己的行为,没有经过你同意的证据。当然,你说的法院认为签字,是没有改变用途是的担保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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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没有证据啊,举证很难
1私下转借,我不在场,借据主贷人更不会承认
2夫妻共有财产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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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还有就是银行不承认知道贷款用途改变,我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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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华服务方:
私下转借,你有没有签字画押?只是原来的借款合同担保义务,私下改变用途,要求你书面同意,没有的话,还是原来的担保合同,改变用途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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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华服务方:
担保合同中你说的有明确的约定是装修用途的。现在把钱借给别人,你有证据证明没有用于装修,而是用于出借的证据,可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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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华服务方: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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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问题就在这,没有证据啊,我没有权利去调查他的财产动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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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华服务方:
不知情,所以说,你就得收集借款人,没有把资金用于装修,而是用于借贷的证据。这方面也就是你上诉理由充分证据支持你不予承担担保责任的最有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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