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华
律师
好处体现在。1:分担了风险。2:节约自己投入过多的时间。3:增加了业务量。(就是指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社会圈子。这样对生意有了无形的帮助)4:增加了溶资平台。
坏处。1:帐目混乱。2:股东多了怕没的谁能做主。因为没的一个拍板的人。那每个股东都有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做,那就会很混乱。3:就是怕每个股东因为人多了都不尽力去做。
什么事情都是有双面性的,有利就有弊。只要在前期大家帮合伙协议写清楚,相互制约好,问题也不大,在合伙前,就应该把一些可以预料的事情事先大家协商好,然后在写一份合伙协议书,这样大家以后发生什么事情就可以按照协议上的条款在办事。毕竟亲兄弟明算帐。先小人后君子。
合久必分,很多合伙的公司都是这样,我觉得在没有能力或做为投资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跟人合作,优势互补,不过合作必须一切按法律程序的去合作,议有法律效果的合同,按各方的投资比例或说好的分配股份,财务要请第三方来做,财务要公开等,还有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对的人去合作:人品、性格等,有能力的话还是自己去开一家,可以以高工资及提成或者干股分红的形式去请人,这样会少很多麻烦,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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