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购买后,房主再三加钱,具体情况在正文
回迁房购房情况简介:
我在2012年买了一套回迁房,面积60平方。地址在合肥市滨湖欣园。
这个房子的情况如下:2010年房主A将房子16万卖给了我的亲戚B,全款付清。并签订有卖房协议。协议中签字人为房主A与亲戚B。
2012年,亲戚B将这个房子转卖给我。价格是24万。我付了20万现金给她,另外4万说好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后交付给她。并签订有卖房协议与付款收条。协议中签字人为亲戚B与我。
时间到了2014年底,房子抓阄下来了,确定了楼号。此时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房主A的前妻C,在房子下来的时候把房子名字强行更成了她的名字,并要求加价10万才肯把房子给我。房主A说管不到他前妻的行为。后来我与亲戚B跟前妻C协商好,同意加价5万给前妻C。(这个反悔加价的5万块钱我和亲戚B协商好,我承担2万,她承担3万。也就是说,我买房子款中我还欠亲戚B的4万,我只要给她1万就可以了。后来我就付给了亲戚B1万。)这时候,大家说好,我们等房子房产证下来,我再付5万给前妻C就可以将房子过户给我。
谈好之后我就搬家进去,并装修了这房子一直住着。
就这样时间又过了几年,期间房主A因为车祸去世。到了2019年,房子房产证下来了,前妻C拿着房产证跟我说又要加钱。原本说好的给她5万,房子就过户给我,她说她又不同意了,现在要加十几万才同意把房子过户给我。
现在的我应该怎么样才能得到房子?十几万我是拿不出来的,就算是给她5万我也要去借贷才可以付的了。我能否从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现在有两个想法:
一是同意加钱,我加个一万两万我可以承受,但是要马上过户,不然以后她又有可能会出幺蛾子。但是对方不一定会同意6-7万的价格。
二是她那边狮子大开口要十几万,我只能选择跟她打官司了,之前的每一个协议都有留存。协议里面都有写好违约的责任与赔偿。请问能否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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