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借款给一位朋友4万元,此后还款了1万元,余3万元未归还。在2018年的时候,就还未归还的3万元,让对方写了一张借款声明(带身份证信息)。从19年5月开始,此人的电话、微信都联系不上,因为我们不在一个城市,所以也并不知道住址。之前只知道她借款是为了创业,后来失联后查企业信息,发现公司注册信息已人去楼空,还有一起与员工的劳动争议纠纷,经过法院审判后败诉,但是并没有支付赔偿,现在其作为企业法人,被法院出了限制消费令。
请问这种情况下,去法院起诉民间借贷有用吗?或者如果聘请律师来处理的话,能通过之前对其的法院审理信息,查到这个人现在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催促偿还,或者通过法院起诉强制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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