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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楼主

¥40

政府采购招标将公司的注册资金作为加分项违法吗?何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含)以上的得5分,6000万元(含)以上的得3分,6000万元以下的得1分。如果违法如何进行质疑?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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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20-01-01 00:23:46
  • 补充问题:

    招标文件电子邮箱接到不足20天开标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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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0:26:56

全部(27)位律师解答

  • ¥1.73
    李曌 法律执业者
    您好,请问这是什么招标呢??? 如果没有实质性关联,是可以提出质疑的。具体得看招标项目和注册资本的关系。 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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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0:25:20
    29
  • ¥1.73
    王宝珊 律师
    你好,是不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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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0:26:04
    1489
  • ¥1.73
    张超 律师
    违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中关于“禁止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限制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 市场的条款或者标注参与投标企业的注册资本 门槛”的规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三条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 、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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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0:26:26
    124
  • ¥1.73
    刘闯 法律执业者
    你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三条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 、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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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0:28:47
    2300
  • ¥1.73
    范羲 律师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企业资质可作为资格审查的条件,一般不作为加分项。所以,招标单位的该做法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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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0:30:12
    16
  • ¥1.73
    李彩钰 律师
    不合理。对此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并将异议内容上传招标。 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等于公司净资产,并不能决定一个企业的经营能力,且国家对新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也已取消资本金的要求。因此,以注册本金要求投标人,构成限制行为。 此外,该举也违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中关于“禁止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限制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 市场的条款或者标注参与投标企业的注册资本 门槛”的规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三条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 、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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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0:34:33
    29
    • 李彩钰服务方: 投标公告发布到开标最少需要20天,不合理。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六十四条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 ...”、“第八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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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0:36:39
  • ¥1.73
    孔繁越 律师
    27"
    自动转换:你说的这个情况是不违法的,因为他们在这种规定是公司内部制度制定出来的,不是针对于某一个投标方,而专门设计的,如果你能够证明他们内部操作为了某一个投标方专门设计了招标的评分的方式,那么可以针对于他们这种行为来提出投诉,或者是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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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0:40:57
    164
  • ¥1.73
    王伟政 律师
    对于你所讲的这种情况,招标方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违反了,招投标发的规定。如果协商处理不成,你可以及时向法院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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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0:51:10
    322
  • ¥1.73
    徐同亮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这个谈不上违法,你得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这里面确实有猫腻才行。本身注册资本也能提现公司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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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0:51:52
    59
  • ¥1.73
    彭桂江 律师
    只要不违法招标法,提前告知所有的参标单位,是没有问题的,至于是否存在其他违法问题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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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0:58:38
    47
  • ¥1.73
    徐范霁 律师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种案件,是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建议你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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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1:11:31
    48
  • ¥1.73
    孙成山 律师
    12"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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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1:26:03
    41
  • ¥1.73
    南晓峰 律师
    13"
    自动转换:你好,这个退款呢?就带有歧视性的,也是违反有关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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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2:07:47
    518
  • ¥1.73
    李国民 律师
    33"
    自动转换:那你好,那么根据那么糟透的说法,吉吉实际效率一集政府发布的其他文件啊,我这种将公司的作者资本或者说资金作为加分是肯定是违法的,那么坚硬赢赢赢赢,那么发布招投标的上一级政府主管机关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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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2:08:23
    349
  • ¥1.73
    何勇 律师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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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3:45:15
    8704
  • ¥1.73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您好,政府采购是不允许用注册资金来做资格条款和评分条款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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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4:54:43
    586
  • ¥1.73
    马红丽 律师
    你好,政府招标一般情况都会根据规定来处理,如果你觉得不合理可以要求对方解释,如果确实不合规定可以向上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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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5:02:32
    51
  • ¥1.73
    王景生 律师
    你好,如认为有问题可以向当地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反映就是。也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就是。时间一般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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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5:28:53
    334
  • ¥1.73
    张坚 法律执业者
    如你所述,招标人不得以设置不合理的“门槛”条件限制投标人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不得以注册资本金等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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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5:31:55
    479
  • ¥1.73
    苗世静 律师
    21"
    自动转换:哦,一般情况下,政府投标的话,肯定会对这个投标的企业进行限制,嗯,这个嗯,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对于您说的做到有间不足20天这个具体得看你们招标文件里边怎样?嗯嗯,是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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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5:43:25
    184
  • ¥1.73
    梁保军 律师
    您好,就您所说的情况,这种情况是不合理,又不合法的,对于时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你觉得哪些方面不合理,可以与对方协商,也可以向相关管理部门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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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5:55:41
    105
  • ¥1.73
    黄春华 律师
    都是合理的,因为从某种程度讲,注册资本反映该企业规模及履约能力;关于开标期限,也没有法定时限,只要符合常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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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6:12:55
    30
  • ¥1.73
    杨康 律师
    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加分项违反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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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6:13:35
    165
  • 程向玲 律师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可以把注册资金作为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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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6:26:37
    3
  • 陈景军 律师
    你现在不就是质疑了吗?好好看看招投标法,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啊。你现在不就是质疑了吗?好好看看招投标法,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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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6:35:19
    112
  • 滕月辉 律师
    根据你的描述: 1.将注册资金作为加分项不合理,有违招标法精神。法律法规要求不得限制供应商参加招投标活动,从立法的本意上讲是为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防止一些中小企业被排斥在政府采购的大门之外。 2.招标公告到开标不得少于20天。可以进行投诉或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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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6:50:53
    31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34"
    自动转换:根据招投标法,条例,这种行为肯定是违法的,不到一款块,而且是是一种这个限制竞争的行为,如果你这个招投标的时候写明了对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那是因为和他的合同的约定有必然的联系,没有必然的联系,那么就是限制竞争限制正常企业进入招投标,你可以看一下招投标挑战呢,就起来规定,不得以注册自己作为一个入入学校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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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1 08:23:33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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